本报讯(记者 牟晓晖)昨日,市招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获取各种招生信息,甑别各种招生欺诈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今年,我市对三本独立、民办院校和专科一、二段院校的录取,增加了“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凡是被这类院校录取的考生,市招办将
在这张表上盖章、写上考生的名字,寄发到录取学校。然后,录取学校以此为凭据,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同时附上这张表。但只有这类学校的新生会收到“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
据了解,此招是为了防止“体制外招生”、“体外循环”情况的发生。昨日,市招办还特别提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可以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重庆市招办,没有任何机构可以在重庆市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案例:山东考生被骗390余万元
昨日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针对高考低分学生的巨额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驻济某高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副院长刘坚和无业人员杨振,打着“花钱买学上”的名义骗取190名学生现金390余万元。
杨振在济南打工期间,认识了济南某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副院长刘坚。自2006年3月开始,二人以给高考低分学生调剂国家统招计划生为名,骗取钱财,并商定高考低分学生调剂为正式本科的每名学生收费标准:济南大学泉城学院1.2万元、济南大学2.1万元、山东大学5万元。另查明,自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间,刘坚还伙同杨振,以能办理成人高等教育结业证、专升本为名,骗取康某等人的信任担任其招生人员,共为其提供生源47人,骗取现金43.7万余元。 据《山东商报》